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用餐、午休、看护、接送等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发展迅速,在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小孩放学后接送、食宿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校外托管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由于目前托管机构的管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存在政府监管缺位,因此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依法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保障在托学生安全问题迫在眉睫。2020年8月28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中小学校校外午托管理情况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了解校外午托部管理情况,围绕存在的问题,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
二、目的意义
为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促进校外托管机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托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规范托管机构的托管行为。
三、起草依据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焦政办〔2021〕2号,《焦作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焦托联办〔2021〕1号)
四、适用范围
山阳行政区域内,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的,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午休、看管和接送等课后托管服务的机构。
五、主要内容
《山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共四部分和附件。
第一部分是校外托管机构的行为规范。明确了托管机构的范围和义务。
第二部分是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责任。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举办者的责任。
第三部分是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管理。明确校外托管机构选址、消防、传染病等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是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明确校外托管机构日常监管及责任追究内容。
文件链接:http://www.syq.gov.cn/sitesources/syq/page_pc/xxgk/xxgkml/zfwj/article394bcd3a5b464c60b4df05db91ca3c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