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深刻认识“稳市场主体就是稳增长、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的重大意义,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工作重点,将稳市场主体与稳经济稳增长有机结合,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纾困帮扶减负力度,推动市场主体壮大发展。
二、起草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71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22〕51号)
三、目的意义
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的主要举措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2、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3、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
4、加大创业援企支持力度。
5、畅通融资渠道。
6、优化营商环境。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明确了目标任务。第三部分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共计25条。第四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附件部分为山阳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