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或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予以注销执业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 | 医疗机构 地址 | 法人/负责人 | |
1 | 焦作山阳郜玉英西医内科诊所 | PDY50409641081117D2112 | 山阳区工业路姜河南口民政局楼西一号 | 郜玉英 | |
2 | 焦作山阳侯占保中医内科诊所 | PDY11195X41081117D2122 | 山阳区太极景润小区景润苑254号 | 侯占保 | |
3 | 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光亚社区第二卫生服务站 | MJY11134241081119B2001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西路45号 | 侯振兴 | 侯振兴 |
特此公告。
焦作市山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