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7 08:49 信息来源:卫健委

下列医疗机构因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或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予以注销执业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

医疗机构

地址

法人/负责人

1

焦作山阳惠康医院

34956109741081117A1001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东苑路35号

张保贵

2

焦作市山阳区工字路社区第二卫生服务站

MJ0A9992641081119B2001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解放路市十七中对面

张红伟

李武文


特此公告。               

        


     焦作市山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