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山阳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山阳区乡村振兴局、山阳区水利局、山阳区林业局牌子。中共山阳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山阳区农业农村局。山阳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以及林业、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以及林业、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区“三农”工作以及林业水利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林业、水利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指导全区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协助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追究查处。

(十七)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二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森林火灾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十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十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二十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二十五)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姓名:刘洪涛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夏)/14:30-17:30(冬)

办公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东苑路1205号

办公电话:0391-393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