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3号)文件要求,为推进202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高质量开展,现面向全区征集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其中,驻山阳区的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的事业性质派驻机构或二级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部门登记注册法人单位等申报见习单位,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受理;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管理;
(三)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为本单位参保职工,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带教工作;
(四)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能够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要求;
(七)社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近2年内无未处理的失信记录。申请前12个月内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申请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尚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单位,不能申报见习单位;
(八)各有关单位应在我区规定时间内申报见习岗位。
二、见习单位申报流程及材料
1.网上注册申报。(附件3就业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
2.网上申报审核后,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就业见习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1);
(二)《山阳区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2);
(三)《山阳区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4);
(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就业见习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近2年内无未处理的失信记录结果。
(七)就业见习单位用人承诺书(附件5)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20日—5月29日
2.地点: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建设东路48号)
3.联系电话:0391-2111558 联系人:杨清琳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模板
2.山阳区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3.就业见习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
4.山阳区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5.就业见习单位承诺书
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