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5〕24号)和《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现面向全区征集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见习岗位重点吸收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其中,驻山阳区的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的事业性质派驻机构或二级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部门登记注册法人单位等申报见习单位,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受理;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三)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四)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七)各有关单位应在我区规定时间内申报见习岗位。
二、开发优质见习岗位
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根据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业分布,开发技术含量高、职业发展前景好的各类见习岗位。面向制造业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技工院校,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类见习岗位;面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一批管理类见习岗位;面向承担科技项目的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见习岗位;面向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等,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更好发挥所学所长。
三、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见附件3)。
(二)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资料(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受理)。
1.就业见习申请报告(内容自拟);
2.《焦作市山阳区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3.《焦作市山阳区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4.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纸质及网上上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23日
2.地点: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建设东路48号)
3.联系电话:0391-2111557 联系人:许洋
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