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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9 11:29 信息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分局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焦政办〔2023〕60号,以下简称《市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2019年《山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发布预警信息报告、分级响应措施及内容、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修订后的区预案与市预案衔接更好,操作性更强。

  二、主要内容

  《区预案》共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定义与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预案体系等方面内容,本预案是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部分,检测与预警。包括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分析、预案修订完善,以及预警分级和信息发布、预警行动等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措施、信息公开、信息报告、响应终止。重点对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进行细化,明确了指挥部响应程序及应急处置措施,并规范了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相关内容。

  第五部分,总结评估。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及时对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至第八部分,由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三部分组成。

  三、主要变化

  (一)调整预警启动条件。黄色预警启动条件从预测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2天,调整为AQI>200持续1天或AQI>150持续2天;橙色预警启动条件从AQI>200持续3天调整为AQI>200持续2天或AQI>150持续3天;红色预警启动条件从AQI>200持续4天且AQI>300持续2天,或AQI达500调整为AQI>200持续3天且AQI>300持续1天。

  (二)调整预警时间。提前48小时(之前是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确保应急响应措施在重污染过程发生前有效落实。

  (三)完善响应总体要求。一是加强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将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重大项目及保障类工业企业的相关要求。二是建立减排清单逐级审核机制,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减排工作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三是合理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企业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满足国家、省市及本地减排要求。四是严格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和保障类企业,在落实环保要求前提下,允许正常施工生产运营。

  (四)细化应急响应措施。一是细化扬尘源减排措施。将重大项目施工工地应“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相关要求修订为“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评价标准》等相应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二是细化其他减排措施。补充了禁止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停止涉VOCs排放施工作业等其他减排措施”;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要求,修订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与省市预案保持一致。



相关文件:山政办〔2023〕40号 关于印发山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的通知